招聘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从事文旅产业运营管理工作6年及以上,其中担任部门(单位)正、副职负责人满2年;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予以优先考虑:(1)现任市属国有企业总部内设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或权属一级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2)现任县(市、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3)现任中央、省属企业所属相当于市属国有企业层级及以上的企业(含全资、控股及实质控制企业)内设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或下一层级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4)现任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权属一级企业内设部门正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5)现任福建100强、国内行业100强总部内设部门副职及以上岗位或权属一级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岗位,或下一层级岗位满2年;(6)现任主板上市企业或大型企业(或相当规模层级的社会组织)总部内设部门正职及以上岗位,或副职岗位满2年;或其权属一级企业(含子、分公司)领导班子正职岗位,或副职岗位满2年;(7)机关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在编干部,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并从事与文旅产业运营管理相关的工作;(8)经认定为泉州市第四至五层次高层次人才或经各地市认定的第四至五层次高层次人才且从业领域与文旅产业运营管理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