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四实验学校公开招聘4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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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医
1
招考人数
1:5
面试比例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报考单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18
主管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单位名称
北京第四实验学校
用人部门
服务保障中心
招聘岗位
校医
职位简介
承担学生防病,卫生防疫,卫生宣传及教育相关工作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
拟聘岗位等级
十二级
招聘人数
1
招聘方式
笔试+面试
是否组织专业考试
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确定比例
1:5
联系信息
17718357121
备注
报考条件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要求
本科:1001医学、1011护理学; 研究生:1001医学、1011护理学
年龄
45周岁及以下
专业工作年限
不限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1.户籍要求:京籍。 2.具有职业医师或护师资格证。
招聘范围
社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