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证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2.具有5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大型私营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管理和税务管理工作。
3.现任职务职级一般应相当企业部门副职(国有企业的以省级、自治区级所属二级企业为参考,非国有企业的以同类型同规模企业为参考)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现任副科级干部,或者在相关岗位工作5年以上。
4.有较强的责任心、学习能力和协调能力。
5.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或者为注册会计师;
6.年龄40周岁及以下(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