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要求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学位要求
取得相应学位
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1002)、护理学(101101)、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2)
年龄
硕士研究生不超38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业工作年限
不限
是否要求相关职业资格
否
政治面貌
不限
其他条件
1.年龄:硕士研究生不超38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和常用医学统计学方法;英语六级或相当水平;具有较强团队协作能力。
3.社会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具备相应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部承认);有相应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具有三级医疗机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人员需具获得相应职称资格证书。
4.应届毕业生:限北京生源;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训;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招聘范围
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