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2.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3日以后出生);3.专业为内科学(100201、105101)、全科医学(105109)、急诊医学(105107、100218)、重症医学(105108)、中西医结合临床(100602、105709);4.具有医师资格证,且具有上述专业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且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