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条件优异者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2.掌握火电厂/光热电站生产运行理论及实践知识,熟悉事故处理、生产管理及电力系统技术法规、规程和标准及火电厂/光热电站生产工艺流程;
3.了解电气、汽机、热控、化学、机务等相关专业,从事过火电厂/光热电站运行管理工作;
4.年龄40岁及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火电厂/光热电站运行主值(机组长)及以上岗位工作经验;
5.具有300MW及以上大型火力发电厂或50MW及以上光热电站运行值班工作经验、拥有本岗位相关技能等级资格证书者优先;
6.身体健康,无职业禁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