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要求
临床医学(1002、1051)、基础医学(0778、1001)、口腔医学(1003、1052)、中医学(1005、1057)、药学(0780、1007、1055)、中药学(0781、1008、1056)、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0779、1004、1053)、生物医学工程(1072、0831、0777、085230)、化学(0703)
学历学位
博士研究生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年龄条件
40周岁及以下
岗位其他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具备2年以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学术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