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条件
1.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工作经验:一般应具有累计4年以上工作经历,现担任中央企业所属三级企业部门正职,或在同层级部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满2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部门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部门正职岗位工作累计5年以上,且至少在同层级部门副职岗位工作满1年,对于无法对应职级的,应当具有类似行业、类似规模企业管理经历。
3.具有新能源项目投资、开发、运营等相关工作经验,主导或参与过多个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分析、项目评估、并购重组等工作,有成功的项目案例。熟悉国家和地方关于新能源行业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熟悉电力工程、能源管理等相关知识,对新能源项目的技术可行性、工程实施等有一定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