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部分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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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25
1
招考人数
基本信息
招录人数
1
职业代码
025
报考单位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部门代码
职位信息
序号
25
主管部门
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
招聘单位
平阳县城市文明实践服务中心
经费形式
财政全额补助
岗位代码
025
拟招人数
1
咨询电话
0577-63718055
备注
报考条件
招考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汉语言专业、秘书学专业、法学专业、公共事业管理专业
学历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
学士及以上
年龄要求
1989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户籍要求
平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