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1.年龄40周岁(含)及以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3.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学类所属专业、审计学(含审计硕士)、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4.5年及以上审计工作经验(硕士研究生放宽至3年),有国企审计、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具备一定的企业管理、法律等综合知识;能够独立开展审计工作以及撰写审计报告;
6.具有中级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及以上任一专业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7.工作认真,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团队合作意识强,有较强的学习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沟通汇报能力,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