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岗位)名称
公共基础课教师
基本条件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有团队协作精神。
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学历(学位)要求
(1)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具备学院开设专业相关中级职称并有三年专业相关工作经验。
(符合此条件者,本科所学学科专业应与岗位规定的学科专业领域(方向)密切相关或相近,例:B120203 会计学 对应 A120201 会计学);
(3)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者,年龄需不超法定退休年龄。
学科专业
A0501中国语言文学、A0503新闻传播学、A0401教育学、A0402心理学、A1301艺术学理论、A1302音乐与舞蹈学、A1303戏剧与影视学、A1304美术学、A0403 体育学等相关专业
招聘条件-其他条件
1.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美术类专任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具有良好的绘画功底,会素描、简笔画、水粉画、国画;
(2)有从事过幼儿美术教学的工作经验;
(3)能熟练制作幼儿园环境艺术手工艺作品。
3.教育类专任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具有扎实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功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2)有学前教育工作经验。
4.语文类专任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普通话较好;
(2)有科研、语言文字运用、竞赛经验。
5.体育专业专任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足球、排球、乒乓球、体育舞蹈、网球等专项者;
(2)获得足球、排球、乒乓球、体育舞蹈、网球等项目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者。
6.美育类专业专任教师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
(1)有扎实的科研理论功底,具有美育相关课题研究经验;
(2)音乐教育、美育、编曲(现代音乐制作)、书法、国画、美术工艺类非遗专业等专项者(其中音乐教育及美育专业需具备一定的艺术技能并可以胜任高校相关美育课程的授课);
(3)具有丰富的大型文体活动组织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