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建筑类、土木类、水利类,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内部审计、金融学、金融工程、金融审计、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法学、工程审计、工程造价、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管理、经济犯罪侦查、侦查学、纪检监察等相关专业,具有初级会计师、初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资格证书;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备岗位必须的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熟悉国有企业相关法规、政策;
4.工作严谨细心,合规意识、风险意识和纪律意识强,善于分析问题,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
6.同等条件下,具有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资格证书或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7.具有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及以上职称或资格证书,或具有5年及以上审计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不受专业要求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