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90
所属
新疆农业大学
主管单位
新疆农业大学
用人单位
林学与风景园林学院
岗位名称
专任教师
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
需求人数
2
岗位描述
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相关的社会服务工作。
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含待遇
1.给予事业编制;
2.享受国家、自治区、学校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基础津贴、进修学习等基本待遇,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提供周转房或职工宿舍;
4.子女可就读我校附属中学(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15年一贯制的完全中学);
5.可申报各类国家、自治区高层次人才项目。青年博士每人可给予20万元生活补助(一次性发放,免个税)和最高90万元研究经费资助(其中30%用于个人生活补助)。
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确认为A类、B类和C类。引才待遇如下:
1.安家费(一次性免税发放):
A类50万元;
B类40万元;
C类2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
科研启动经费最高可申请20万元。
3.绩效、津贴待遇:
A 类、B 类博士后,可享受 2800 元/月绩效、津贴待遇,连续发放36个月;
A类、B类博士,可享受1300元/月绩效、津贴待遇,连续发放36个月;
C类博士,可享受500元/月绩效、津贴待遇,连续发放36个月;特别优秀者,可采用“一人一策”方式确定待遇。
联系人
周宇
联系电话
0991-8762771、876267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