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优先,具备CPA、CFA、资产评估师、法律职业资格等相关从业证书者优先,中共党员优先,45岁及以下。2.具有5年以上全国性或地方AMC、律所、银行、券商、投行机构等不良资产处置、并购重组、债务重组、资产保全等相关从业经历。3.掌握破产重组、不良资产处置等相关的法律、财务等专业知识和实操经验,具备较强的公司财务分析能力,了解相关行业背景知识、行业政策及操作规则。4.具备相应层级职务经历或在下一层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5.具有优秀的沟通谈判能力、逻辑分析能力,较强的抗压能力、事件应对处理能力,并能适应一定出差。6.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和领导能力,能够组建和管理高效的业务团队,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培养团队成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团队的协作和工作质量。7.特别优秀者,第1项条件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