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要求
本次招聘面向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2025届毕业生;具有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2025届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两年择业期(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下同)政策规定的同类毕业生。上述对象同时还需符合下列要求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户籍不限。
2.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且大学期间曾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户籍不限。
3.全国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且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大学期间至少获得2次校级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大学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在前30%。浙江户籍或生源。
4.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且大学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在前50%(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师范类本科毕业生成绩无此要求)。浙江户籍或生源。
5.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公费师范生。浙江户籍或生源。
6.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户籍不限。
7.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毕业,且大学期间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在前50%。户籍不限。
8.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且大学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或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浙江户籍或生源。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