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要求
①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电力类及相近专业专科及以上的学历;②有三年以上电厂参与安全环保管理工作经历,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优先考虑;③掌握电厂生产流程,了解相关电气、机务、土建、热控、金属监督、危险化学品、消防等知识;参与过火力发电厂基建期安全管理工作;④熟悉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掌握安全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具备制定安全工作计划以及本专业管理标准或制度的能力;能够组织非伤亡事故资料收集及调查分析,提出合理的防范建议;⑤特别符合专业设置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