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资格条件
(1)毕业院校及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人力资源类、企业管理类、行政管理类、经济学类等相关专业。
(3)年龄:40周岁(含)以下(1983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
(4)政治面貌:中共正式党员。
(5)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源或干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现任或曾任对应单位部门副职及以上中层职务。
(6)其他要求: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公文写作和人力资源制度制定经验以及组织协调能力。政治素质好,纪律意识、组织原则性较强,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抗压能力。参与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三项制度改革、薪酬改革、绩效改革者优先。
(7)条件特别优秀者相关要求可适当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