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引才要求条件-学历要求
1.拥有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和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 拥有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湖北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宁夏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3.博士研究生具有相近专业。
4.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
专业要求
本科:英语050201
研究生:英语语言文学05020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11、英语笔译055101、英语口译055102、学科教学(英语)045108
能力及其他要求
①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
②最低服务年限5年。
③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