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录范围
本省
考录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学历
本科及以上
学位
学士及以上
专业
本 科:材料类、土木类、水利类、测绘类、地质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建筑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研究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与化工、纳米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土木水利、水利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地质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城市规划、安全科学与工程
政治面貌
笔试开考比例
3:1
面试开考比例
3:1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
笔试加试科目一(专业科目)
笔试加试科目二(少数民族语言)
笔试加试科目三(心理素质测试)
是否开展体能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