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录范围
全国
考录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学历
研究生
学位
硕士及以上
专业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刑事司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金融法学、经济法学、法与经济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
政治面貌
不限
笔试开考比例
5:1
面试开考比例
3:1
笔试、面试成绩占比
6:4
笔试加试科目一(专业科目)
是
笔试加试科目二(少数民族语言)
否
笔试加试科目三(心理素质测试)
是
是否开展体能测评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