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上、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2.具有两年及以上高中(中职)高三教学经历;3.具有中小学一级(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称和以下条件之一:(1)地市级优秀教育人才;(2)区县级及以上名师工作室首席名师;(3)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4)在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所属的教研部门组织的竞赛(课堂教学、片段教学、说课)中获区县级一等及以上奖励或地市级二等及以上奖励;(5)获区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荣誉称号(活动类、竞赛类、教学类等单一项目的荣誉除外);(6)在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职业能力比赛、班主任能力比赛、德育与思想政治有关赛项中获市一等奖或省二等奖以上。注:“区县级获奖或荣誉”须为近六年内(2018年10月1日以后)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