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大连市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计划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区市县、先导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各相关人员: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连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大政办发〔2022〕15号)、《2026年大连市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计划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全市共有1334人符合复审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复审时间、地点
各招募地区统一于10月20日自行组织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各地区资格复审地点、联系电话、审核具体时间等信息详见附件2。
三、复审要求
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
2.《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岗位计划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可于10月17日9:00—10月20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01.200.122.99:4500进行打印)。复审通过后由各地区主管部门盖章,报考人员本人、主管部门、服务单位各持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培养方式为全日制统招,毕业时间在2024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之间),并附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位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认证书标注的毕业时间须在2024年10月8日至2026年10月7日之间);
5.符合困难条件,申请优先安置的高校毕业生,按照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户口本复印件提供首页及本人页即可:
(1)低保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本人及家庭经过年检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2)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提供户口簿,户籍地乡镇、街道及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零就业家庭政策的证明材料;
(3)特困人员毕业生,提供本人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4)残疾毕业生,提供本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5)烈士子女毕业生,提供户口簿、父亲或母亲的《烈士证明书》;
(6)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提供本人的《儿童福利证》;
(7)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本人贷款合同。
四、特别提示
1.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各地区应进行信用筛查,对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的,应取消报考资格。
3.资格复审结束后,各招募地区应根据考录比(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的比例)开展综合考核或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由各地区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