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程序,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本次集中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7月14日下午(15:00-17:00)-7月15日全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
2、地点:株洲市人民医院人事部-行政楼302室(株洲市荷塘区新华西路669号)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考生登陆报名系统选择“我的报名”选择考试点击“查看”进入报名即可打印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一式两份,具体材料清单请对照招聘公告附件要求)。
3、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附正式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薪酬发放原始明细证明等。)。
4、报考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岗位的需提供规培证或提供规培证明(须标明规培起止时间和规培方向),并加盖规培基地公章。
5.《在院工作近亲属相关情况摸查表》(详见附件2)。
四、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者,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再另行发布公告,由招聘(选调)单位直接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注意保持电话畅通。若本人不及时接听通知电话,或因考生本人所留联系方式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实操)资格。
五、其他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与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复审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实操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操资格。
4、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实操对象。具体实操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株洲市人民医院官网的有关公告、通知等信息。
5、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六、咨询电话
株洲市人民医院人事部:0731-22722014
株洲市人民医院
202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