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汾市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等文件精神,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环节,最终入围考生3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现制定体检考察实施方案如下:
一、体检考察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招聘岗位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政策、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体检考察对象的确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须达到最低合格线),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临汾市水利局组织实施(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工作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6年6月29日上午7:00到临汾市水利局集合。
(二)体检携带资料
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等相关材料。
(三)体检医疗机构
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体检标准和项目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8号)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临汾市水利局网站(http://slj.linfen.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临汾市水利局提交复检申请,临汾市水利局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考察工作
(一)考察对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察方式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四)注意事项
1.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迟到或缺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2.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3.违反上述规定和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工作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六、组织领导
体检考察工作由临汾市水利局组织实施,并成立体检考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357-2013825。
临汾市水利局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