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相关岗位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
详见附件。
二、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上午8:00前。
集合地点: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门口(乐山市市中区团山街555号)。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能否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1.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限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或证件不齐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2.每名应聘人员准备体检费约700元(现金),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5.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6.体检时请有近视的应聘人员佩戴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7.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8.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9.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指定的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10.女性应聘人员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请应聘人员本人持有效医学证明材料,于2026年6月25日中午12:00前到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力资源和就业促进股(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50号)书面申请。
三、其它事项
(一)体检结果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swq/)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查阅相关公告内容。
(二)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其中女性报考者因怀孕申请延迟体检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若因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不超过两次。有可能进入递补体检的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并及时查阅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以及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本次招聘相关公告执行。
咨询单位及电话: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附件: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
人员名单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