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京市高淳区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对119位申请人的条件进行综合审查,南京市高淳区教育局同意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104人,其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16人、小学教师资格41人、幼儿园教师资格47人(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
因相关部门核查的个人犯罪记录情况尚未反馈,如后期我局收到申请人的犯罪记录情况而本人在个人承诺书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
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领证时间:2026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领证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镇兴路229号(高淳区教育局一楼东大厅)。
领证须知:
一、已被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归入本人档案,遗失不补)。其中,2026届毕业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和本人毕业证书领取。证书可以代领,代领须提供委托人手写的委托书(委托书样式见附件2)、委托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使用学籍信息报名获得教师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三、尚处于妊娠期的人员应在孕期结束后完成全部待体检项目,并及时将体检合格证明交到高淳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11室,联系电话:025-57338636,经审核后发放教师资格证书。如逾期未交(截止到2027年6月30日),认定机构将按规定取消教师资格,并同时注销教师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