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就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202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同一岗位按姓氏拼音字母排序,姓氏相同者,按名字拼音排序)。
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23日前,将《放弃面试声明书》(见附件2)的书面材料邮寄或扫描后以“放弃面试+岗位编码+考生姓名”为文件名及邮件标题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东海航海保障中心(邮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190号东海航海保障中心人事教育处,邮编:200086;电子邮箱:dbzx_zp@163.com)。对不参加面试又不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书》的考生,将记入东海航海保障中心招聘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
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评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周四)-26日(周五)。各岗位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考生应在规定报到时间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如事先未经我中心同意,逾期未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补审、补试。
资格审查结束后,现场开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不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三、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周五)至2026年6月27日(周六)。各岗位面试日期安排详见附件1。
请6月26日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下午12:45—13:15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参加抽签。截至下午13:30仍未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请6月27日面试的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07:45—08:15到面试地点报到并参加抽签。截至上午8:30仍未报到的考生,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审查和面试地点
上海市杨浦区共青路82弄7号上海海图中心,具体地点详见现场指引牌。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职位表上有特殊要求的,除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外,还需符合招聘职位表上的要求。体检不合格的,中心将在规定的递补截止时间前通知同职位面试成绩排名为下一名的考生进行递补。
(三)考察
体检结束后,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且如期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应的身份证件材料和满足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及申报书(详见附件4),请提前准备有关材料,在资格审查时现场提交材料供我中心审查。所有提供材料复印件原则上要求为A4纸。
(二)应聘人员未履行诚信承诺,提供虚假信息的,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主动告知我中心。因无法联系考生,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考生自负。
(四)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自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报考者请提前与我中心联系办理有关手续,考生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由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承担。
(五)本次面试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本单位无关。
(六)有关本次招聘报名政策方面的问题,可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向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1-66072645,邮箱:dbzx_z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