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公告》相关要求,我校于2026年6月14日组织完成面试工作,现将面试成绩、排名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若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个人体检和一般入职体检均不认可)。
三、体检安排
(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前往就近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二)体检完成后,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完整体检报告邮寄(顺丰快递)或交至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工作部(四川省崇州市羊马镇永和大道366号行政楼A209办公室,卫老师,13689067823)。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当日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二)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请勿饮酒和进食油腻食品,睡眠要充足,体检当日早晨务必保持空腹,请勿饮水和进食。
(三)体检报告须有本人照片,由医院出具总检结论并加盖公章(请提前联系体检医院确认)。
(四)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报考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外的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附件: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助学助管员招聘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