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面向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有关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公告
根据《2026年度面向司法行政系统所属院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及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考生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
(一)报到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2026年6月6日上午6:15。
报到地点:山西省司法厅西门(太原市小店区学府街41号)。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考生收取。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近期二寸蓝底免冠彩照一张(照片不得穿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标志的饰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到,迟到15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在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抽烟饮酒,清淡饮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家属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前往体检地点。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体检过程中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不得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不得隐瞒病史,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
5.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及妇科检查。
7.体检当天请不要化妆,不要佩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穿脱,不要穿带有金属饰物的衣物。
三、考察事项
考察工作近期开展,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联系。
联系电话:省高级人民法院 0351-6016727
省司法厅 0351-380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