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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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6-03 16:06
文章来源:公考面试
所属地区:河南
导语
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273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公告正文

关于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公考面试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6〕273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省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六)参加2025年、202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参与认定。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网报时间为2026年6月2日-6月12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网办,申请人需选择参与全程网办并根据附件3要求补充全程网办材料。

(二)体检。体检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2日,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定点医院地址:驿城大道与智慧路交叉口(妇女儿童医院)。

(三)材料初审。申请认定人员于6月12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南校区综合楼206人事处办公室:

1.个人网报所有材料的原件(按“附件3”顺序排列)现场核验后返还,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在右上空白处签字上交;

2.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铅笔注明“驻职院+姓名”。

3.个人网报所有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按“附件2”要求顺序排列,以“学院+姓名”命名,要求页面大小统一、内容清晰)发送至邮箱zmdzyjsxyrsc@163.com

最终认定结果和证书领取相关事宜待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公布后另行通知。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

2.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个人材料清单

人事处

2026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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