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9人238个岗位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5〕128号)等相关规定,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通化师范学院等国内外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事业单位招聘共238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49人。其中,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169人,招聘范围明确为2026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4年和2025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通化师范学院等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7日—2008年4月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7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8.报考限户籍岗位的人员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即:2026年4月7日(含)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户籍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能发生变更。在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学前的户籍为通化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仍可视为通化市各县(市、区)户籍。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