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3号)
教师招考公告
招聘13人9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4/20 -2026/5/7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2家事业单位,提供9个岗位,计划招聘高层次人才1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6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及以下(1982年4月20日至2008年4月20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20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专业技术水平、行业准入资格等条件(详见附件1)。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学位条件相互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类别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