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1人123个岗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吉人社联〔2025〕128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41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37名)。
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为202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5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白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7.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7日至2008年4月1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17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17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