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1人4个岗位
为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东丰县高中教师队伍综合素质与育人能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东发〔2019〕33号)《东丰县关于开展教师专项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县将组织开展高中教师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专项招聘共涉及4个岗位,计划招聘11人。其中东丰县第二中学(吉林省重点高中)招聘学科教师6人;东丰县第三中学(普通高中)招聘学科教师5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东丰县2026年高中教师专项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专项招聘面向东北师范大学等部属师范院校、吉林大学、吉林师范大学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应聘者需具备优秀专业素养与技能,品学兼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招聘岗位相应专业和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6.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对口(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学科要求专业相同,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7.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4月14日至2008年4月14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8.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