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6个岗位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大渡口区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临床护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总医院二院区、春晖分院临床护士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大渡口区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6-1)》(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良好;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及工作经历要求。
(二)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岁,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需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可报考。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简章发布、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考生应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名时需提供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是否通过。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1.总医院二院区(大渡口区中医院)12楼人事科(详细地址:大渡口区八桥镇伏牛大道600号);2.总医院春晖分院(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详细地址:大渡口区鑫康路16号)。
(二)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
1.笔试。报考人数与招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开展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9:00—10:00,笔试地点为总医院二院区(大渡口区中医院)12楼大会议室(详细地址:大渡口区八桥镇伏牛大道600号)。
2.面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
3.技能操作考核。面试完后当天进行实操考核。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能力。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核×20%。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2.考察。考生按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组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关于递补。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拟聘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材料,统一报请总医院党委会研究审定。
六、聘用及待遇
(一)正式聘用
1.拟录用人员须在录用通知下发10日内完成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审批可酌情延期。
2.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入职体检报告等资料,审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及用工形式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限2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集中统筹管理,全年分两批次统一办理签约手续。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期限结合集中签约周期统筹设定,合同年限可适度顺延、超出2年,统一衔接批次用工周期。
5.用工形式。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编外)用工,由义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大渡口区总医院相应院区工作。
(三)薪资待遇
6.薪酬待遇:按照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享受五险保障。
7.福利保障:享受医院工会福利(会员)、带薪年休假、餐补等规定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卫生健康委和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进行,由医共体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
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应服从医院工作岗位调配。
2.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载明的联系电话。
3.本方案由大渡口区总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邮箱:66885262@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