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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义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派往大渡口区总医院临床护士简章
重庆义渡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派往大渡口区总医院临床护士简章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0人6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6 09:00-2026/7/8 17:30
笔试时间
2026/7/10 09:00-2026/7/10 10:00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总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相关规定,大渡口区总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临床护士。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总医院二院区、春晖分院临床护士10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详见《大渡口区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2026-1)》(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不良从业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良好;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及工作经历要求。

(二)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如“38周岁以下”,指未满39岁,在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职业(执业)资格等

需凭已取得的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学位)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可报考。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及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简章发布、公开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提交报考申请。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考生应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报考资格条件,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报名时需提供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现场审核是否通过。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1.总医院二院区(大渡口区中医院)12楼人事科(详细地址:大渡口区八桥镇伏牛大道600号);2.总医院春晖分院(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详细地址:大渡口区鑫康路16号)。

(二)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操作考核。

1.笔试。报考人数与招录人数达到1:3比例的,开展笔试,笔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星期五)9:00—10:00,笔试地点为总医院二院区(大渡口区中医院)12楼大会议室(详细地址:大渡口区八桥镇伏牛大道600号)。

2.面试。笔试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各岗位按照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3:1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方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迟到等原因导致面试竞争比有所降低的,面试正常举行。

3.技能操作考核。面试完后当天进行实操考核。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实际操作能力。

4.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技能操作考核×20%。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

2.考察。考生按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考察组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按照规定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关于递补。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招聘方可根据岗位紧缺程度,结合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是否递补。需递补的,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拟聘公示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质材料,统一报请总医院党委会研究审定。


六、聘用及待遇

(一)正式聘用

1.拟录用人员须在录用通知下发10日内完成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特殊情况经审批可酌情延期。

2.报到时须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原单位离职证明、入职体检报告等资料,审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及用工形式

3.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期限2年。首次签订劳动合同实行集中统筹管理,全年分两批次统一办理签约手续。新入职人员劳动合同期限结合集中签约周期统筹设定,合同年限可适度顺延、超出2年,统一衔接批次用工周期。

5.用工形式。本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编外)用工,由义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至大渡口区总医院相应院区工作。

(三)薪资待遇

6.薪酬待遇:按照医院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等构成,享受五险保障。

7.福利保障:享受医院工会福利(会员)、带薪年休假、餐补等规定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在区卫生健康委和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进行,由医共体人力资源部具体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对招聘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其他

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应服从医院工作岗位调配。

2.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咨询附件1载明的联系电话。

3.本方案由大渡口区总医院医共体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邮箱:66885262@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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