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2人8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林省人才发展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实施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8个岗位共招聘博士人才1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人才待遇
(一)聘用为我校事业编制教师,按照国家事业编制人员统一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
(二)博士人才享受博士津贴1.2万元/年;
(三)按照《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工师学者”计划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符合条件者可同时享有相关待遇;
(四)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3.0版)》相关政策,落实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配套待遇。
(五)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求一事一议。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4月9日至2008年4月9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4月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