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柳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会计岗位
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大队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岗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大队财务管理制度,负责日常账务处理,包括编制记账凭证、登记各类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等工作。
2.负责大队经费预算编制、执行及决算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和监督,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3.负责各类费用报销审核、工资福利核算发放、税费申报缴纳等工作。
4.妥善保管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按规定完成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5.配合上级部门及审计机构开展财务检查、审计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财务资料。
6.完成大队交办的其他财务相关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学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三年及以上会计工作经验。
3.工作能力:熟悉国家财经政策、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练操作财务软件和Office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账务处理能力、数据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工作细致严谨,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年龄要求: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月12日)。
5.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要求,能够适应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环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16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报名。
报名地点:柳河县消防救援大队三楼财务室
联系电话:15144577015联系人:孙大庆
3.报名材料:
(1)《柳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应聘报名表》(附件1,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一寸蓝底照片3张;
(4)工作经历证明(如有,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由公安机关开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资格审查
大队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名单,并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会计专业知识、财经法律法规、公文写作能力等,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经历、遵纪守法等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大队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按照3000元/月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享受双休、法定节假日等相关福利。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由柳河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