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县事业单位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人公告
乾安县事业单位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6人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6人2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5/10/09 09:00-2025/10/14 16:00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 )《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和《关于高质量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5〕12号)精神,经乾安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乾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为乾安县卫健系统所属1家事业单位,设置25个岗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乾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9月25日至2007年9月2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5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户籍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户籍指具有岗位要求地区的常住户口,落籍时间截止到2025年9月25日(含9月25日)或高考时户籍在岗位要求地区,现户籍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报考时所使用的学历条件相互匹配。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经注册取得相关执业证书的考生,执业范围应符合招聘岗位的执业要求;
  2.限制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其工作年限所在单位需在各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在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且具有备案证的医疗机构,在该单位从事的工作岗位符合报考要求。
  提供证明材料:一是劳动用工备案名册或发放工资银行流水或经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工资表等;二是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原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逢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侧四楼。
  3.报名时须携带的相关材料
  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条件的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2025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同时还需提供《2025年乾安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U盘)及A4纸质打印版2份、红底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张(尺寸2.5CM×3.5CM)及电子版。
  4.资格复审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以及综合参考“研招网—专业知识库”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
  (二)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精神,对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请于报名时携带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审核表》(附件3)、入伍及退役相关材料一并送至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验。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审验合格的考生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规定时间内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此加分政策。
  (三)收费标准:本次笔试考生收费标准为50元/人。
  (四)准考证领取
  领取准考证时间请关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相关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本公告与《2025年乾安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不得同时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公告报考。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乾安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登录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2.免笔试岗位,按报名成功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资格审核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超过30人时,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超过30人时,采取笔试加试形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9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多人并列进入1:9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加试成绩只确定人选,不计入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最终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如考生考试成绩完全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考生成绩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进行考察。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与聘用
  在面试结束后,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体检考察后公示期前或公示期间人员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公示期后,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再递补。
  本次招聘被录取的人员统一纳入乾安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员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乾安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为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的发布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不再其它渠道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仲裁及监督举报电话:
  乾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0438-8234392
  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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