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6人5个岗位
为充实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力量,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4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2025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不同岗位年龄上限要求不同,具体上限要求详见附件。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9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84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的,需在1979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8月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7.报考人员须服从分配。
8.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等相关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用人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如未提前征得同意导致后续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后果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