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广东-清远市-教师-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清城区-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公告

招聘160人82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1/12 09:00-2026/11/18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26 09:00起
笔试时间
2026/11/28 09:30-2026/11/28 11:00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系统因工作需要,根据《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专业技术类编外教师1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2026年清远市清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报名首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考生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考生,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清城区人社局已备案的编外教师;

5.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在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报考年龄为18至38周岁。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专业要求

(1)考生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

(2)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的,其专业方向与报考的教师岗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课程成绩单及相近专业情况说明(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3.学历学位要求

考生可用非最高学历或学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士以上,考生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4.教师资格证要求

(1)考生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学段要求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要求学科对应的岗位,所持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符合岗位表规定。

(2)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

5.工作经历要求

有具体工作经历及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载明任教岗位及任教学段学科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4,盖章原件),以及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或劳动合同等其他佐证材料。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


四、薪酬待遇

参照《清远市清城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合同制聘员以及后勤服务类人员管理办法》(城区人社〔2022〕20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考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资格现场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递补、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cheng.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00至2026年11月18日17:00(五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采用报考系统(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dqcjyj2026)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结束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考生报名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须使用有效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港澳居民可以使用“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并填写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网络报名环节不做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4)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2026年11月12日至11月16日系统将实时发布各岗位报名的人数。

(5)报名确认

网上成功报名的考生请于2026年11月20日9:00至2026年11月21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逾期未确认的,无法打印准考证,不得参加笔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才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4.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26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2026年11月28日开考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和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

(三)考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人数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择优聘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1.笔试(占综合成绩50%)。

(1)笔试时间:2026年11月28日上午9:3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和形式。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素养等知识。采用同一试题闭卷考试形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考系统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考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5)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对应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为准。

(2)入围面试人员自行携带现场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按时前往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有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4)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占综合成绩50%)。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经考生签名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在书面通知上签字,视为已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入综合成绩。

(4)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然后按百分比折算合计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生的综合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一)按招聘岗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由清城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清城区教育局审核后,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发现拟聘用人员存在不符合聘用条件情形的,不予聘用,按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核凡提供虚假证件或刻意隐瞒部分家庭成员情况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成绩公布。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成绩公告、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递补人选将通过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在报考期间保持手机(报名时在系统中所填的手机号码)通信畅通,若因报名填写信息有误或期间更换联系方式未告知招聘单位而导致收不到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三)关于递补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或者个人放弃聘用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可由招聘单位决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四)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咨询电话:0763-3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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