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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南充市嘉陵区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9人4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7/20 08:30-2026/7/21 18:00

按照省委社会工作部、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省信访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社工发〔2026〕33号)要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人数及服务期限

本次计划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9名,具体招募岗位见《南充市嘉陵区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招募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总服务期限不超过2年。


二、岗位职责

(一)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社会关爱服务,包括开展社区居民心理健康评估、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组织社区关爱活动,重点服务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协助社区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档案、开展资源链接、助力风险排查和矛盾化解等工作。

(二)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总站)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统筹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负责县域内重点青少年、残疾人、新就业群体等人群的需求摸排、个案帮扶、小组活动与社区活动策划实施;链接整合民政、卫生健康、教育、工会、团委、妇联、慈善、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搭建社会支持网络;协助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邻里矛盾调解、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民生政策落地宣传;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培训及督导、助力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标准化运营与品牌化建设。承担党委社会工作部门交办的社会治理服务相关工作。

(三)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心理一社会支持、出入院适应、对接医疗救助基金,开展个案管理、远程服务、健康知识及相关政策宣教、心理和情绪辅导、医患关系调适等服务;关注医务人员需求,为其提供减压服务,参与医学人文教育、调适医患关系等工作,结合医院和科室需求开展社会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督导;为出院患者对接社区资源,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慢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医养结合、健康促进、社会康复等服务;为突发灾难事故和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重要关系人开展危机介入、团体辅导等专业服务,促进疾病治疗,提高患者及其家庭的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整合社会资源,提供应急需要;普及常见多发疾病的预防和控制知识。

(四)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主要运用社会工作服务专业知识和方法,协助开展信访接待、矛盾调解、心理疏导、情绪安抚、政策引导、困难帮扶等服务,促进信访问题源头化解。


三、招募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自愿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六)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和社会学、心理学、医学、法学、教育学类等相关相近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优先招募2026届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毕业生亦可报名但须提供社保机关出具的“未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各招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符合条件的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同等纳入招募范围(需提供服务协议和年度考核表等佐证资料)。

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和有残疾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需提供乡镇、社区等出具的证明材料)。

(七)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过处分(含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政务处分和在大学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的处分等)的人员;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六)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

(七)现役军人;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请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嘉陵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2号)现场报名,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审核不予通过。

(二)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1日(8:30—11:30,15:00—18:00)。

(三)报名资料

1.南充市嘉陵区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蓝色底版正面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参加报名资格审查。

5.公告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

(四)资格初审。报名时,将现场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审查结果现场反馈给本人。

(五)领取考试通知书。根据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考生人数,最终确定笔试或面试时间,相关公告将在在“嘉陵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阅,如因考生未接电话或所留电话不准确导致无法联系考生,由考生自行负责。

(六)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发布的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报名初审、考察、体检结果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各岗位招募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超过1:20的,先进行笔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各岗位招募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20的,直接进行面试;各岗位招募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3的,由单位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可将比例调整至1:2,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本次考核招募计划。

(二)笔试时间、地点与范围(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按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及招募岗位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

(三)面试时间、地点与范围

1.面试报到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当日,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原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地点准时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募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方式与范围:结构化面试。

(四)成绩计算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所有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需要先进行笔试的岗位,其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按照招募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2026届应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承认的学历高者顺序入围;若末位同分人员各项条件相同,则通过加试(面试)决定入围人选。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等规定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募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第2日书面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审查政治表现情况(由被政审人所在地社区或者所在村委会出具情况证明)、有无刑事犯罪记录及行政治安处罚记录(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是否为被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核查)。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具体安排详见后续公告。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嘉陵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服务协议履行的,按规定办理服务协议签订手续;对反映有影响服务协议履行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签订服务协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服务协议签订,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服务协议签订手续。


九、待遇保障

招募人员个人待遇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招募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请拨打本公告所列“考试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十、协议签订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按照“谁开发、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及时与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招募人员合同一年一签,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协议到期或招募人员因其他原因退出即视为项目及用工关系结束。


十一、退出机制

(一)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二)协议期内招募人员自愿申请退出;

(三)服务单位与招募人员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四)招募人员存在严重违反服务单位规章制度、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况,服务单位主动解除协议;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协议约定应当退出政策性岗位的情形。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设置举报监督和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咨询电话:0817-2766106

(二)监督电话:0817-3639802


十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请自行关注“嘉陵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川e就”-四川大学生就业服务、南充市嘉陵政府门户网的各项通知及公告,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二)对于在以上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招募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社会工作部、南充市嘉陵区卫生健康局、南充市嘉陵区信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276610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5:00-18:00。

附件:1.南充市嘉陵区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

      2.南充市嘉陵区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

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社会工作部

南充市嘉陵区卫生健康局

南充市嘉陵区信访局

2026年7月10日

附件1

南充市嘉陵区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岗位表

序号

招募单位

岗位名称

招募

    人数

条件要求

备注

学历

专业条件要求

身份

1

嘉陵区南湖街道高板桥社区

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工岗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和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类等相关专业

优先招募2026届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亦可报名

2

嘉陵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社工综合服务中心社工岗

3

大专及以上学历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和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类等相关专业

优先招募2026届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亦可报名

3

嘉陵区卫生健康局

医务社工岗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和社会学、心理学、医学、法学、教育学类等相关专业

优先招募2026届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亦可报名

4

嘉陵区信访局

信访社工岗

2

大专及以上学历

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和社会学、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类等相关专业

优先招募2026届毕业生,2025届、2024届、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亦可报名

附件2

南充市嘉陵区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

招募岗位:

出生年月

(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户籍

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

职称及等级

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熟悉专业

及特长

联系电话

及电子邮箱

全日制

学历学位

全日制毕业

院校及专业

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在职教育毕业院校及专业

(从高中填起)

起止时间

学校及专业

学历学位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部门

职务/职称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承诺上述表格中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确认签名:

                                                               

招募单位

意见

主管部门

备案意见

备注:1.此表请正反双面打印,可另附页填写;

       2.招募人员须保证所填内容准确真实,如有虚假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招募资格;

       3.本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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