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80人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信息、招聘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成都高新区部门编外区聘人员招聘岗位情况表》及《成都高新区部门编外专项人员招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情况表》)。
三、资格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认同成都高新文化。
(二)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有较强的改革创新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及综合分析能力,服务意识强。
(四)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和资格,详见《招聘岗位情况表》。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四)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00至7月17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
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ciicscjob.com/#/enterpriseRecruitment?id=2074331785721806848),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岗位情况表》等信息,了解招聘相关事宜。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选择相应岗位,点击报名链接,网上填写提交报名简历。每位应聘者限报本公告《招聘岗位情况表》中的一个岗位。
2.报名要求。
(1)资格条件与材料上传。应聘者须严格对照《招聘岗位情况表》的资格条件申报,仅可报考完全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驾驶证、党员证明等)的扫描件。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须上传从业以来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或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并在工作简历中详细列明过往工作经历、时间及具体工作内容(特别要写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和内容),确保真实、完整,以便进行线上资格初审。
(2)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者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或未能在报名时间内完整上传所需资料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联系方式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笔试确认。报名完成后将进行线上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应聘者将收到短信和邮件,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资格,后续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报名结束后,按照岗位条件进行线上资格初审。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方可开考并进行后续环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内容主要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卷面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及排名、进入资格复审的公告在成都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按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面试名额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应聘者在收到资格复审通知后,须将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资格复审。应聘者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此次招聘设定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总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成都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按照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
(二)进入体检人员须根据通知前往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的应聘者本人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未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的,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七、考察
(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未按要求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八、公示及聘用
(一)应聘者体检考察合格后,由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规定的入职时限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与招聘单位或所属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因本人原因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入职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空额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如无递补人选,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未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成都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拟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未通过试用期考核,可在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岗位要求中涉及时间期限的,如无单独说明,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10日。
(四)本公告由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发布并负责解释,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十、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028-86695483;028-86245818转8277
监督电话:028-85332669
咨询时间:网上报名期间及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