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急救援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测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劳务派遣制应急救援队员10名(限男性,其中应急救援队员9名、综合岗位人员1名)。主要从事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社会救助、应急值守、设备维护、无人机操作、对外宣传等工作。
开考比例为2: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则按实际报名人数2:1的比例确定招聘名额。
三、招聘条件
(一)综合岗位人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和心理健康,身体协调力好,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无陈旧性伤、无色盲、遗传性疾病等不适宜应急救援工作的伤(疾)病;
3.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具有电气类、矿业类专业;
4.户籍不限;
5.五官端正,无色盲、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肺结核等病症史、无纹身;
6.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急救援队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应急救援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队协作意识强;
3.身体和心理健康,身体协调力好,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无陈旧性伤、无色盲、遗传性疾病等不适宜应急救援工作的伤(疾)病;
4.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28周岁(1997年6月30日至2008年6月30日出生的),部队服役满2年的退役军人和消防救援退出人员,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含中专、技校学历),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
5.户籍不限;
6.五官端正,净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在4.5以上(不能戴眼镜),无色盲、高血压、低血压、心脏病、肺结核等病症史、无纹身;
7.符合法律法规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援工作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7.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纹身的。
(四)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按以下规则加分,与体能成绩合并计分。所有加分项不重复加分,按最高分计分。综合岗位人员不加分。
(1)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森林消防队退出人员加1分;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加1分;
(3)在部队服役期间获奖或立功的加1分;
(4)持有无人机驾驶资格证书(CAAC证书)、通信专业毕业的加2分;
(5)持A1驾驶证加3分,持A2、B1、B2驾驶证的加2分;
(6)具有新闻传播、汉语言文学、新媒体运营、编导、摄影摄像、视觉设计等相关专业的加2分。
四、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或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公布、体检、结果公示和决定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整个招聘程序中,应聘者应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者填错联系方式、关闭手机、不接听电话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日至7月14日
(二)报名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地点与时间: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办公室,2026年7月1日至7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需提交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退伍证、驾驶证、救援证书及宣传专业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白色背景),并填写《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报考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
4.资格审查: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须一次性提供上述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和面试,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聘用考核
(一)考核内容
1.综合岗位人员
(1)考核办法:考核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占50%,面试占50%。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急管理和综合知识方面内容。
2.应急救援队员
(1)考核办法:考核项目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额外加分另计。体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别要求:应聘者本人同意签订免责声明后方可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2)体能测试内容:2000米跑、引体向上、仰卧起坐、沙坑立定跳远、4x10米折返跑。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按体能成绩与加分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入围。
(2)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报考动机、性格特征、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置等内容。
(三)体检及考察
1.综合岗位人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2.应急救援队员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成绩高者入围,体能成绩相同的,则按照2000m、引体向上、仰卧起坐顺序成绩高者入围。
3.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由广安市应急管理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若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列入考察,考察对象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证明,考察不合格或合格后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按照考核、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示。
(五)实习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三个月实习,实习期满经广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考核合格的,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
六、工资待遇
按照核定的工资待遇执行,实习期间按实习期工资3500元/月计发,按要求缴纳五险。实习期满正式聘用的,工资按广安市综合应急救援支队薪酬管理制度执行,并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发放服装及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广安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公开举报监督电话。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工作期间,发现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等手段报考并应聘成功的,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826—2658866、0826—2160566
举报电话:0826—2360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