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公告-北京-北京市-医疗-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2026年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医疗招聘考试

招聘1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8/13 09:00-2026/8/19 17:00
笔试时间
2026/8/27

为稳妥落实国家大学生乡村医生编制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昌平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区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北京市昌平区延寿镇上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1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具备符合招聘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一)2026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

(二)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包括: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参加“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6年培训合格的。

(三)符合《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19号)要求的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毕业生,并同时符合以上两项中任一项情形的。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有意愿长期从事乡村医生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报名人员年龄计算方法:“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8月及以后出生的。

(二)其他要求

1.专业及学历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证书要求: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相关证书须于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前取得;对2026年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资格审核前尚未公布考试成绩的,需进行承诺,届时如未取得考试合格成绩,报名资格自动作废。

3.符合《北京市关于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6〕19号)要求的乡村医生岗位定向培养毕业生限报本区岗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本人请于2026年8月13日至2026年8月19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昌平区西环南路58号)401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报名时须持以下资料:

1.《北京市昌平区大学生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完整、真实、准确,右上角粘贴2寸免冠彩色照片,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集体户需提供加盖集体户存放单位印章的首页、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与岗位需求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核当天,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生报名登记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以现场方式向考生反馈结果。

(二)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由北京市卫健委统一组织闭卷考试,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形式。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全市统一划定合格线。按照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人数从高到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等于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总成绩完全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看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面试主考官评分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1.笔试。笔试时间:2026年8月27日(周四),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地点:泰然考试测评基地,北京市石景山区古盛路36号院1号楼泰然大厦三层(请乘坐公共交通出行,考点及周边无停车位)。参加考试时请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证件缺少者不得进入考场。笔试结束后,成绩将通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p.gov.cn)进行公布。

2.面试。由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将通过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p.gov.cn)进行公布。

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健康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考察工作由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以一次为限,以复检结论为准。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导致岗位空缺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结果公示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如有问题反映,查证确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行决定。应聘者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考察、聘用、报到等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纳入编制管理,按照辖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兑现工资和各种福利待遇。大学生进入乡村医生岗位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

(六)其他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将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手续者取消聘用,解除人事关系;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

2.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安排及成绩等相关信息均会通过网站进行公示,如遇突发情况,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p.gov.cn)相关公告。

咨询电话:6970832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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