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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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
招聘公告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关于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的相关要求,学校开展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批计划招聘18人,岗位信息及要求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26年度科研助理岗位汇总表》(附件)。

二、应聘人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科研工作,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和素质;
3.符合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不含定向、委培)应届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1.应聘报名:
应聘者即日起将个人简历投递至各岗位预留邮箱,邮件命名方式为:
姓名+应聘科研助理。
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6年7月31日
2.资格审查及评议:
各项目组根据情况开展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经所在学院评议后,拟聘人选分别提交人事处和科技处备案。
3.签订协议:
学校人事处根据学院意见与拟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
四、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人员成本由用人项目组承担(包含劳务报酬、税金及五险一金),劳务报酬由用人项目组确定标准按月发放,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其他说明
1.服务期期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可保留在学校。
2.因科研助理本人原因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应当提前15天书面通知用人项目组;由用人项目组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须提前40天向学校人事处提交解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解除协议。解除服务协议的毕业生,原则上应回生源地就业。
3.服务期结束后,科研助理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本人户口将随档案转出,学校不予保管。
4.对科研助理受聘期间考取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本人须及时通知用人项目组、所在学院和学校人事处,并在入学前办完辞职手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昕
联系电话:
83911210
(文中附件均可通过点击“阅读原文”自行下载)
首都医科大学
2026年7月14日
本校提示
请各位同学在求职时提高警惕,凡涉及收取各种费用亦或是未参加面试就给出录取通知,尤其是到外地就职等招聘情况,要仔细辨别,谨防上当受骗。
编辑:河北中医药大学基层就业服务协会
审核:基层就业服务协会宣策部
文章来源|首都医科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