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玻璃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玻璃院”)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玻璃院光纤部主任人选。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玻璃院光纤部主任1名。
二、岗位任职资格
1.政治素质好。注重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2.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及光纤材料行业情况,熟悉市场,具有相关行业资源。有扎实的专业基础,有较高的市场营销专业素养,工作思路清晰,有较强的营销策划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具备战略思维、系统思维、底线思维,有开拓创新精神和风险意识。
3.具有保偏或激光等特种光纤研发、生产及成果转化经验。
4.有良好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团队管理能力,诚信正直,坚持原则,勤勉敬业,清正廉洁,遵纪守法。
5.具有光电材料相关专业五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实践经验丰富,取得市场和行业认可的突出业绩。
6.具有光电材料相关专业研究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特别优秀的人选,可以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三、公开招聘流程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履历评估、综合素质测验、面试、考察调查、公示、聘任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6年5月25日至2026年5月29日。
(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发布公告期间投递简历,应聘人员须按照公布的报名条件和职位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所填写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填写虚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名单。
(四)履历评估
进入履历评估环节的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履历评估,根据履历与岗位需求匹配性进行评分。根据分数排名,按不低于1:3比例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可分为初试和复试。根据候选人的面试情况进行打分和排序。
(六)考察调查
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调查人选。考察调查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近期体检报告;通过适当方式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七)公示
经玻璃院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人选后,在玻璃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决定任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政策、报名咨询电话,接受报名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名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本公告由玻璃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10-81508676报名邮箱:yangyan@bgri.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