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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26年度第二批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26年度第二批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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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8 -2026/11/18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以下简称“病原所”)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所,是国家为加强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专门布局从事传染病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科研单位。病原所开展病原生物学、免疫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结构生物学与生物信息学等相关领域高水平科学技术研究,开展相关领域诊断、预防、治疗等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咨询服务,承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承担着北京协和医学院病原生物学及相关专业的学科建设和教育教学、人才培养任务,是呼吸和共病全国重点实验室、病原体感染防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病原系统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国家菌毒种保藏中心-医学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分中心、疫苗应急开发与工艺转化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平台建设单位。


病原所新园区于2023年全面投入使用,环境优美,设施完备,临近地铁,交通便利。拥有43000平方米现代化、标准化的实验和办公空间,建有覆盖前沿多组学、细胞影像、分子互作、生物信息学等方向的完备公共技术平台,配备电镜、超高分辨率质谱仪、流式细胞分析仪、高通量测序仪及高性能计算集群等高精尖科研设备;平台全面开放共享,为科研教学工作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性研究所2026年度第二批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要求

(一)招聘人员范围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

2.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且于2026年12月31日前达到培养单位出站要求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且于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间完成学业(工作)回国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中不含海外或港澳台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学术不端行为,无师德失范行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热爱卫生健康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技能、资质及其他相关条件。具有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5.身心健康,具备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学籍以及受过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考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仍在禁考期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曾有严重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专业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将结合报考人员所学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应聘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10月31日。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他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26年度第二批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于2026年11月18日(以收到《岗位申请表》为准(应聘YJ02岗填写《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青年人才岗位申请表》;应聘其他岗位填写《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岗位申请表》,均简称《岗位申请表》))前将Word形式的电子版《岗位申请表》(附件2)与一份合并PDF扫描件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recruit@ipbcams.ac.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PDF扫描件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下列顺序排序后合并为1个PDF文件:

1.本人签字的《岗位申请表》扫描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及变更页扫描件、户口簿本人页及变更页扫描件;

4.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学信网证明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工作经历有关证明;

6.《岗位申请表》中涉及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任职文件扫描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8.应聘YJ02岗须提供对应《青年人才岗位申请表》所填内容的证明材料,单独整理成一个PDF电子版文件(含封面、目录)

邮件主题及《岗位申请表》请按以下方式命名:应聘岗位代码+姓名+学历+专业(注意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一致),如:2026101+张三+博士+微生物学。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未通过者不再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可进行笔试。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调减招聘人数或视情况取消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将即时终止其应聘进程。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相应环节者不再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原则按照拟参加面试人数和招录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比例不足3:1的,经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笔试人数组织考试或调减招聘人数或视情况取消岗位。比例为1:1的岗位取消招聘。如应聘人员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未入围人员不再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研究所将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人选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手续办理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公告发布的相同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四、注意事项

(一)研究所对录用人员纳入编制内管理,为事业编制员工,签署聘用合同。

(二)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应聘者应确保本人已详细阅读、理解并认可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政策内容,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所有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如与事实不符,本单位有权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因填写信息不全、错误等,对应聘资格造成影响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四)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心理测评,心理测评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具体安排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六)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联系不畅无法联系或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齐、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未提交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取消聘用资格。

(九)未尽事宜请咨询人力资源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许老师

联系电话:010-81219437010-81219456

电子邮箱:recruit@ipbcams.ac.cn

附件:1.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2026年度第二批社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中国医学科学院病原生物学研究所

202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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