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4人21个岗位
国家大剧院是经中央编委批准成立、北京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国家大剧院作为大型公共文化艺术机构和国家级表演艺术中心,始终坚持“人民性、艺术性、国际性”宗旨,秉持“引领、传承、创新、开放、包容”的发展理念,精心打造表演艺术中心平台、主题原创艺术平台、艺术普及教育平台、综合艺术展示平台、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和数字文化传播平台,在服务国家文化强国战略和首都全国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动国家大剧院“一院三址”发展的新格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二)一般应具有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要求为统招生源(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高校毕业生;2025年1月1日至发布公告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北京生源毕业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还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社会人员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四)年龄限38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任职资格和其他条件。
(六)应聘人员应接受“一院三址”调配使用。
(七)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三、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17:00,如有调整变化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