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0人122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事业单位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要求
1.年龄: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后出生),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要求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学校,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以下三类人员报考:
(1)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5年、2026年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2024年,且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3)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仅限报考户籍要求为“不限”的应届毕业生岗位,相关条件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的各项要求。
3.专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在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范围内,学科专业(类)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准。专业分类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公布的本科及研究生专业(学科)目录。对于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专业(学科)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需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联系,说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