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8人25个岗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北京市石景山区各招聘主管单位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它要求
1.面向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的招聘岗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报考;
2.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北京户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北京生源)岗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3.《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以下简称《职位及要求表》)中所要求的学历、专业需对应报考者的最高学历、最高学历所学专业,社会人员应以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应届毕业生以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4.报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3月1日,“38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3月1日;
6.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